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凯发k8官网

2019年1月9日上午,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召开。座谈会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教师司、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主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杨树安、张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庞丽娟、李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王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主任方光伟,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教育学部部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朱旭东和专家学者、一线校长教师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杨树安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程建平致辞

  会议主持人杨树安介绍了教师法修订工作的相关背景和座谈会的重点议题。程建平在致辞中表示,各位领导与专家研讨新时代教师法修订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立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爱之心。邓传淮、任友群分别介绍了教师法修订的重点考虑和工作计划。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发言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发言

  在专家研讨环节,北京市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提出,教师法修订应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重点对教师职业性质、教师岗位晋升和教师在职培训等问题进行详细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周洪宇指出,教师职业身份认同是教师法修订中应重点关注的基本问题。应当在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相关经验对教师身份进行明确规范,同时要对教师福利待遇、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进行可操作性更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管培俊提出,教师法的修订首先要明确修法的原则,应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培养的重大论述,以提升教师队伍质量为根本指引。在修订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教师管理体制、教师法律地位和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阐述了教师法的修订定位和修订重点,对教师权利义务和教师准入制度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王定华认为,教师法修订应增加教师流动、教师任职内外职责等内容。同时也要吸收提炼各地经验,与时俱进、完善内容。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助理、东师附小校长于伟主要从教师权利和教师编制两方面内容展开论述,提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重点讨论了教师法中教师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款,指出新时期应强调教师权利和义务的一体化,健全教师申诉制度。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朱旭东提出,教师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教师在从事专业活动中的责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和对教师的管理提供规范依据。如何增强教师职业自信,改革教师教育制度在是下一步修订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指出,教师法的修订应当站在国家立场上系统开展,既要考虑到广大教师面临的现实问题,也应具有前瞻性,对教师行业领域的新业态进行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余雅风从教师法修订的紧迫性和保护教师合法权益两大方面展开论述,指出省际间教师待遇和教师素质差距较大是当前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公务性的保障。合肥师范学院原院长助理、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宋冬生提出,高素质、规范化和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建设是教师法修订中应予以关注的方面,国家应加强对师范教育的投入。

 

 

 

专家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杜玉波作了总结讲话。杜玉波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握好教师法修改的方向;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做实调查研究工作;三是要做好组织保障,加快修改教师法工作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杜玉波讲话

  本次座谈会旨在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总体安排,加快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与会委员、专家、校长教师代表重点围绕教师法修订的目标指向、重点内容、路线计划等关键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探讨了问题,分享了观点,凝聚了共识,提出了建议,为下一步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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