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凯发k8官网

武山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及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22年下半年天水市武山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人员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中国公民。

2.驻武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县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二)身心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者。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2.符合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1月4日18: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公告为准。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①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所在地武山县教育局。②驻武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武山县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网址

武山县

教育局

武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武山县火车站西东城御景二楼政务大厅c区一号)

0938-3421480

http://www.wushan.gov.cn/

   注: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责任自负。

 4.网报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本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②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站凯发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官网入口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体检

   1.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准收取),体检表统一在疾控中心领取;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照片(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院方没有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体检表视为无效)。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体检地点:武山县疾控中心。

 (三)现场确认安排及认定材料提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武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流程:⑴咨询导办服务区领号;⑵凭号在窗口进行审核;⑶审核合格后到大厅自助网或用手机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注册账号——登录——点击市、县区——点击武山县教育局——查看教师资格办事指南——按要求点击申报。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武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7)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8)疫情防控要求:各认定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入本人档案保存。

 联系电话:0938-3421576    

     附件:

   

   

          3.

回顶部
网站地图